法國內政與高教部門9月30日宣布措施,處理學位證書晚於學年結束核發、導致續居留或轉換身分遇到困難的情況。本篇是10月21日查核的政策解析,並非今天新公布的法規。
官方宣布哪些方向
措施包括涵蓋修業週期、效期至取得學位當年12月31日的多年度學生居留證;續證文件限於法定清單;發展校內國際流動協助中心。官方原文表示將向地方機關發出指示,因此不宜聲稱所有證件已自動延長。
國籍與身分仍須分開查
TSA另訪問移民律師,指出受雙邊協定規範的阿爾及利亞學生有不同法律細節,顯示不能把一句「國際學生適用」套到所有人。台灣學生應依自己的證件、學程及地方機關書面要求辦理;這項公告也不是工作許可保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