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內政部 9 月 3 日公布新一批移民規則修訂(HC 584),其中與國際學生最直接相關的兩項變化,是 Student visa 財力證明門檻自 2026 年 11 月 30 日提高,以及為英國自 2027 年重返 Erasmus+ 計畫而調整 Student、Child Student 與 Visitor 路徑。
這兩項改變的生效時間並不相同。Student route 的年度財力調升將於 11 月 30 日生效;除少數另有指定日期的項目外,Erasmus+ 等多數 HC 584 修訂將於 10 月 8 日生效。
Student visa 財力要求提高多少?
英國 Student visa 的生活費財力要求,原則上按每月計算,最多計算 9 個月。新制下:
- 倫敦地區:每月由 £1,529 提高至 £1,570
- 非倫敦地區:每月由 £1,171 提高至 £1,203
若以完整 9 個月計算,最高生活費財力門檻將分別為:
- 倫敦:£14,130
- 非倫敦:£10,827
這些數字是生活費財力要求,不包含尚未繳清的學費、簽證申請費與 Immigration Health Surcharge(IHS)。英國政府說明,這次調升是為了讓國際學生財力要求與英國本地學生 2026/27 學年的 maintenance loan 水準保持一致,未來仍會持續依年度檢視。
11 月 30 日前後送件,適用金額不同
HC 584 的說明文件明確指出,Student route 財力調升自 2026 年 11 月 30 日生效。也就是說,準備年底或 2027 年初赴英的台灣學生,應特別留意自己的實際遞件日期。
同一批規則亦同步提高可用於 accommodation offset 的最高金額。若學生已向合資格的 Student sponsor 支付住宿款項,能否扣抵、可扣多少,仍應依當時有效的 Student route 規則及個案文件判定。
英國重返 Erasmus+,Student 與 Child Student 路徑也調整
英國已與歐盟就 2027 年重新參與 Erasmus+ 達成安排。為配合新制度,HC 584 擴大部分國際學生與短期教育交流活動可使用的移民路徑。
其中包括:
- Erasmus+ 課程即使不導向既有認可資格,仍可在符合條件時透過 Student route sponsorship 進行;
- 部分 Erasmus+ 課程可低至 RQF Level 2;
- Erasmus+ 的 work placement 可獲得較一般 Student route 更有彈性的安排;
- 持 sponsor licence 的英國公立學校與 academy,在符合條件時可接收 Erasmus+ Student 或 Child Student;
- Visitor route 亦新增 Erasmus+ 相關短期研習、訓練、job shadowing、skills competitions 與特定 traineeship 活動。
英國政府表示,這些修訂本身是在既有簽證與 sponsorship 架構下提供彈性,並沒有另外創設一個全新的「Erasmus visa」。
對台灣學生與家長的影響
對一般申請英國大學的台灣學生而言,最需要先準備的是 11 月 30 日後的財力門檻提高。如果預計申請 2027 年 1 月、春季或之後入學,應直接以新金額規劃資金,而不是沿用目前的 £1,529/£1,171 標準。
至於 Erasmus+ 修訂,短期內較可能影響參與歐洲交換、跨校教育活動、實習或國際中學交流的學生。由於英國將於 2027 年正式重返 Erasmus+,未來英國大學、中學及教育機構與歐洲夥伴之間的短期移動選項可望增加。
不過,實際可使用哪一種簽證或 Visitor 安排,仍取決於課程長度、活動性質、年齡、學校 sponsor licence 與個別 Erasmus+ 項目。學生不應只看到「Erasmus+ 放寬」就假設所有交換活動都可以免 Student visa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