準備送未成年子女赴英國獨立學校就讀的家庭,需要留意 Child Student visa 在 2026 年 8 月起更新的照護者犯罪紀錄規定。英國 Home Office 最新 Immigration Rules 與 caseworker guidance 已明確加入「suspended sentence(緩刑)」的判定標準。
依目前規則,若 Child Student 申請中列名的 nominated guardian、close relative、private foster carer,或與 nominated guardian 固定同住的成年人,曾因英國或海外刑事犯罪被判處 12 個月或以上的 custodial or suspended sentence,簽證申請必須被拒絕;若相關刑期或緩刑低於 12 個月,則屬於可被拒絕的情況之一。
8 月 3 日起,緩刑正式納入 Child Student 照護者審查
英國 Home Office 在 2026 年 7 月 9 日公布 HC 259 移民規則修正,並在說明文件中指出,Child Student route 的 carer criminality restriction 將與較廣泛的 suitability 規則對齊。
Home Office 於 2026 年 8 月 3 日發布的 Student and Child Student caseworker guidance version 14.0 進一步說明:若 Child Student 的 listed carer 曾被判處 12 個月或以上緩刑,caseworker 應拒絕申請;若緩刑少於 12 個月,則需依個案考慮是否拒絕。
這項修正不是針對學生本人的學業成績,也不是提高英語或財力門檻,而是把未成年學生在英國的照護安全納入更嚴格的一致性審查。
哪些人可能被納入審查?
依 Appendix Child Student 現行文字,可能被審查的對象不只「正式監護人」。規則涵蓋由學生家長、學校或法定監護人安排、負責學生在英國生活照護的人,包括 nominated guardian、close relative、private foster carer,以及與 nominated guardian regularly living 的成年人。
因此,家長在安排寄宿、guardian service 或親友照護時,不能只確認住宿地點與接送安排,也應確認實際被列入申請文件的照護者是否符合 Child Student immigration rules。
12 個月是重要分界
現行規則的刑事紀錄判定有明顯分界:
- 12 個月或以上的 custodial 或 suspended sentence:必須拒絕;
- 少於 12 個月的 custodial 或 suspended sentence:可能拒絕;
- 其他 non-custodial sentence、out-of-court disposal、persistent offending 或 serious harm,也可能依條文產生拒簽風險。
這裡的「12 個月」是刑罰本身的期間,不應誤解為犯罪發生距今是否超過 12 個月。
Child Student visa 的基本適用範圍沒有改變
英國政府目前仍規定,Child Student visa 主要適用於 4 至 17 歲、準備赴英國 independent school 就讀的學生。申請人仍需取得合格學校的 unconditional offer 與 CAS,並符合住宿、生活費與家長/法定監護人同意等條件。
因此,這次更新不是全面改寫 Child Student visa,而是針對照護安排中的 criminality requirement 增加緩刑情況。
對台灣學生與家長的影響
台灣家庭若安排孩子赴英國 boarding school、day school 加 guardian service,或由英國親友協助照護,現在應更早確認 guardian arrangements 與簽證文件是否一致。
特別是透過私人 guardian、寄宿家庭或親友安排住宿時,家長不宜只依口頭承諾處理。實際填入簽證申請的 nominated guardian 或 carer,若涉及相關刑事紀錄,可能直接影響未成年學生的簽證結果。
對已經持有 Child Student visa 的學生而言,這項規則主要需要在續簽、重新申請或變更照護安排時重新確認;是否影響個別既有簽證,仍應依申請日期、當時有效規則與個案文件判斷。
家長若無法確定某項海外司法處分是否屬於英國規則所稱 custodial sentence、suspended sentence 或其他 criminality ground,不宜自行翻譯判斷,應以 Home Office 規則與專業移民法律意見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