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洲內政部確認,自 2026 年 10 月 2 日起,學生簽證(subclass 500)與學生監護人簽證(subclass 590)採用新的申請規則;政府並宣布 2027 年 7 月 1 日起,國際學生更換課程或教育機構時,簽證處理將更直接連結到新的學習安排。

變更課程不能只看原簽證到期日

官方要求申請人依新的課程、教育機構與入學確認書檢查是否必須重新申請簽證。《衛報》報導,政府把措施定位為抑制以頻繁轉課或轉校延長停留的「visa hopping」,並與 12 個月轉校限制一併推動。

政策細節會依申請日期、現有簽證條件、課程層級與是否更換教育機構而異。學生不能只因原簽證仍在效期內,就推定任何新課程都自動涵蓋。

對台灣學生的影響

台灣學生在接受新學校或新課程前,應先取得新的 CoE 並使用澳洲內政部官方檢核工具確認簽證要求。若課程只是校內調整、涉及降級或更換機構,適用結果可能不同;應保留校方書面說明,避免先取消原課程後才發現新簽證或轉校條件未完成。